丹东中院“营商环境护航年”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
本网讯(李集保)7月29日,丹东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商环境护航年”专题新闻发布会。丹东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付金波出席发布会,通报“营商环境护航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图片来源:丹东发布)
据介绍,2026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落实省委、市委和省法院工作部署,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护航年”专项行动,构建“集中整治+品牌赋能”双轮驱动工作模式。制定出台《丹东法院“营商环境护航年”工作方案》,部署护航营商环境26项举措,靶向定位30条整治内容,营商环境护航效能持续增强,司法保障更加精准有力。
为有序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落实,丹东中院坚持从四个方面持续发力。
深耕司法服务,筑牢保障根基。精简立案流程,全市法院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推行立案一窗通办;畅通12368诉讼热线,快速解决企业、职工实际难题;深化多元解纷,推行“调解+速裁”模式,调解成功率51.1%,成功化解多起涉企、涉民生群体性纠纷,14件案例入选最高院多元解纷案例库,居全省首位;开展订单式普法,举办12场法律风险防范课堂,服务企业家760余人。
提升审判质效,护航市场发展。提质增效,筑牢司法审判根基,涉企速裁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缩短至37天,审理时长、上诉率等指标持续优化;品牌赋能,提供专业保护方案,打造“丹法·兴创”“丹法·融安”等特色司法品牌,精准保护金融、环资、边境贸易等领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涉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纾困攻坚,精准激活市场动能,创新企业重整审理模式,稳妥推进重点企业合并重整,引入17亿元央企投资盘活新能源产业,深化府院联动,与市政府联合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打造府院联动丹东样本。
善意文明执行,兑现胜诉权益。全力兑现胜诉债权,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完善拒执打击联动机制,开展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柔性适用强制措施,推行活封活扣政策,盘活闲置资产超1亿元;平衡惩戒与信用修复,分级适用信用惩戒,开设信用修复窗口,完成企业信用修复187件,惠及28家企业;全面推行阳光执行,规范全流程管理,以执行公开规范执行行为。
畅通反馈渠道,推动问题整治。坚持开门整治,向社会公布“营商环境问题反馈二维码”等诉求反映渠道,常态化收集梳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实行清单化、“一案一档”、销号式管理,对查实问题严肃追责整改;同时固化整治成果,补齐工作短板,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丹东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还通报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案件情况】
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困难等原因逾期交房,引发王某等79名业主群体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检索同类案件生效判决,预判若简单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房地产公司将面临更大资金风险,不仅会导致业主债权落空,还可能加剧企业经营困境,甚至引发企业破产风险。法院主动联动政府、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调解,坚持保障业主权益与帮扶企业脱困并重,创新建立“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捆绑模式,采取示范调解引领批量调解,为双方制定物业费折抵、车位款抵偿等多种履行方案,经过多轮协调,最终促成系列纠纷全部化解,既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又帮助房地产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恢复经营。
【典型意义】
本案系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交房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人数多、矛盾复杂,兼具民生与营商环境双重属性。法院摒弃机械办案,构建多方联动解纷体系,通过示范调解、多元偿付等方式,平衡群众利益与企业生存发展,有效破解审判与执行双重难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既维护了群众居住权益,助力困难民营企业纾困发展,也为群体性涉民生、涉企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案件情况】
东港兴尧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均为同一股东100%持股的关联企业,坐落于辽宁省东港市新农镇廉家坝库区,是丹东地区重点新能源企业,投资建成当时世界最大规模单体水上光伏发电项目,已正式投产运营,年售电收入过亿元,对地方能源结构优化、绿色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后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引入投资未按期到位等多重因素影响,企业出现严重资金链断裂,无力清偿到期巨额债务,生产经营陷入停滞。2023年2月,七家企业先后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丹东中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破产审判团队,全面核查企业资产负债、经营状况、行业前景,查明七家企业资产优良、核心发电业务完整、市场前景广阔、具备极高重整价值,随即确定“协调审理、联合重整”创新工作思路,对七家关联企业合并协调审理、联合推进重整程序。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裁定准许企业继续营业,指导管理人快速恢复企业正常经营、保障上网发电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对接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企业重整过程中的政策支持、债务处置、职工安置等关键问题;精准指导管理人制定投资人招募方案,通过公开招募、多轮谈判、综合评估,成功引入世界500强央企核心子集团作为联合重整投资人,到位投资资金17亿元。2023年12月22日,七家企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100%全票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24年1月9日,丹东中院依法裁定批准联合重整计划,成功处置债务26.63亿元、盘活优质资产21亿元,七家新能源企业顺利涅槃重生。为推动企业从“司法救治”向“稳健发展”有效衔接,丹东中院破产审判团队联合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组建专项回访组,多次赴企业实地回访,围绕安全生产、规范用工、稳健融资、生态环境保护、水库水域使用权等关键事项,开展“一对一”法律风险防范指导,提供全链条司法护航。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丹东法院践行“丹法・纾困”破产品牌、创新破产审判机制、挽救危困企业、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的标杆案例,获评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三年行动优秀典型案例、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获市主要领导肯定批示,被辽宁日报、辽宁卫视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新能源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丹东重点培育的绿色支柱产业。本案首创“协调审理+联合重整”丹东重整模式,在单独重整与实质合并重整之间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既公平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稳定了债权清偿预期,又最大限度保留了企业核心运营价值、实现了资产盘活与债务化解双重目标;深化府院联动,为央企投资落地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和法治保障;重整成功后,企业快速恢复正常经营、稳定发电,助力地方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回访+指导”长效机制,持续为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推动司法救治与长效发展有效衔接。该案的成功审理,充分彰显了丹东法院服务实体经济、护航产业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担当,为关联危困企业重整、服务东北全面振兴提供了宝贵实践经验。

【案件情况】
原告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知名动力设备制造企业,拥有多项知名商标,品牌影响力大、市场认可度高。原告在市场巡查中发现,辽宁某润滑油有限公司、凤城市某汽车配件经销处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生产、销售润滑油产品,涉案产品数量多、销售范围广,严重侵害原告商标专用权、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品牌声誉和经济利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5万元,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企业部分银行账户资金。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考量知识产权保护与小微企业生存发展双重需求,没有简单机械推进审理,而是创新运用要素式审判、保调结合、审执联动多维解纷机制,高效化解纠纷、降低企业诉讼影响。审理过程中,法官指导当事人填写要素式审判示范文本,快速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固定案件事实、梳理证据链条,清晰锁定调解难点和双方核心诉求,引导各方绕开复杂技术争议和法律分歧,聚焦调解路径、高效推进和解;依托法院“一张网”+“云晤”在线服务平台,组织双方线上调解,打破地域限制、降低沟通成本,反复向原告释明小微企业经营困境、引导其合理维权,向被告释明商标侵权法律责任、引导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创新“分段解封、按需解封”机制,在原告申请下,首次尝试“部分解封+即时履行”模式,先解除被告部分保全资金冻结,盘活企业流动资金,促成被告即时履行部分赔偿款,款项划转至原告账户后,原告再申请解除全部保全措施,彻底恢复被告企业正常经营,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企业经营不受影响。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丹东法院践行“丹法・兴创”知识产权品牌、创新司法服务机制、平衡权利保护与企业发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激励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本案中,法院坚持保护创新成果与纾解企业困境并重原则,摒弃机械办案思维,通过要素式审判提速增效、保调结合促成和解、审执联动盘活资金、分段解封保障经营,高效化解涉企知识产权纠纷,既依法保护了权利人商标专用权、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又避免了小微企业因诉讼导致资金链断裂、经营停滞,实现了权利保护、企业纾困、实质解纷、共赢发展多重效果。该案的创新实践,为高效化解涉企知识产权纠纷、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全新范式,充分彰显了丹东法院以司法创新赋能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创新发展的坚定决心。

【案件情况】
2021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赵某等七人结成团伙,长期从事跨区域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犯罪活动,形成“收购—加工—批发—零售”完整犯罪链条。其中,上游被告人非法收购初烤烟叶,加工成烟丝后向下游销售;中层被告人收购烟丝后再次加工、转售牟利;下游被告人将烟草制品对外批发零售,涉案非法经营总额高达160万元。该案作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隐蔽性强,严重扰乱烟草专卖管理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同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案件移送法院审理后,承办法官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充分开展释法明理、认罪认罚教育工作,七名被告人均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性与危害性,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丹东法院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犯罪,不仅违反国家专卖制度、冲击市场经营秩序,更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侵蚀国家税收根基。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在精准量刑的同时,强化打财断血、深挖彻查违法所得、全面追缴涉案赃款,从经济上彻底剥夺犯罪分子再犯能力,堵塞非法资金流通渠道,实现“惩治犯罪、追缴赃款、震慑预防、规范秩序”多重效果。该案的依法审理,充分彰显了丹东法院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护航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定立场,为各类经营主体安心经营、公平竞争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案件情况】
申请执行人某服装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服装加工厂约定由服装公司提供原材料,加工厂为其加工2526条运动长裤。然而合作过程中,双方就加工费数额、成品交付时限产生分歧。加工厂拒绝交付已完成的1330条成品运动长裤,昔日伙伴反目成仇。因此,服装公司将加工厂诉至东港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加工厂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交付1330条已加工完成的成品运动长裤,并在三十日内交付剩余1196条成品运动长裤。判决生效后,加工厂未按判决要求履行义务,服装公司向东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全面梳理案情,多次对接双方当事人,倾听诉求、理清矛盾焦点。经反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同意交付已制作完成的成品,但坚持就加工费事宜另行起诉。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执行法官主动对接加工厂另行起诉加工费一案的审判法官,共同研判案情、分析矛盾症结,并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制定调解方案,推动审执力量同向发力、协同破局。因加工厂未完全履行判决义务,东港法院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加工厂负责人坦言,工厂停业两年多、经营困难,已无力完成剩余成品交付。审判、执行法官共同为双方算清“诉讼账”“经济账”。经过协同发力,加工厂负责人承诺愿意放弃全部加工费诉求,并交付剩余1256条半成品,申请执行人也同意让步,约定若半成品符合成品标准,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不再主张违约金。至此,这起连环纠纷一次性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
强制执行不是目的,定分止争才是根本。东港法院成功执结这起历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强制执行、另行起诉的连环涉企纠纷。案件的圆满化解,是人民法院坚持“审执一盘棋”理念、推动审执协同联动的生动实践。执行法官不满足于“结案了事”,而是追求“案结事了”,主动延伸执行职能;审判法官不局限于“一判了之”,而是积极参与纠纷化解,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审执联动、释法明理、柔性执行,既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量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有效避免了“一案结而多案生”的局面,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案件情况】
刘某等六人先后在沈阳、丹东两地注册成立公司,以投资农业观光项目并许诺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与老年人签订所谓的“借款合同”,诈骗钱财。仅20余天即诈骗两地老年人188名,金额107万元。刘某等六人因犯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判决生效后,为全力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执行法院对刘某等人财产进行全面充分的调查,并对查扣的手表、手机、汽车等财产创新采取网络直播司法拍卖,观看直播人数14217人,46人报名参拍,出价96次,8件拍品超起拍价19.4%全部拍出,为受害人挽回大部分损失。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依法对以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的被执行人财产强制处置、直播拍卖,严厉打击假借企业身份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径,形成强大司法震慑,遏制各类非法集资、商业欺诈乱象,净化市场经营生态。通过公开处置被执行人奢侈品、高档消费品,直观展示违法获利终将被依法追缴,形成“违法必受惩、赃款必被追”的强烈震慑,警示潜在违法者,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该案在司法拍卖直播中,同步开展反诈宣传,揭露养老集资诈骗套路,提升老年人及全社会识骗防骗能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综合治理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