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着墨,描摹少年成长底色 辽宁法院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
本网讯 (严怡娜 陈晨 张悦)
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连着法律的尺度,也牵着少年的前途。每一次法槌起落,都承载着孩童未来与家庭的期望。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让每一名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5月29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以来辽宁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例。近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综合审判改革为牵引,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以多部门联动协同为支撑,全方位、多层次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
深化改革:以专业审判守护美好童真
“孩子被前夫擅自送养,5年没见上一面,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女儿了。”说到动情处,王某红了眼眶。
2018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约定1岁的女儿由父亲李某抚养。然而,李某在未经王某同意、未办理法定送养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女儿送至刘某夫妇抚养。刘某夫妇以“捡拾弃婴”的虚假理由为孩子申报户口,变更姓名。
2025年,王某发现真相后诉至沈阳市当地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这让办案法官陷入了两难:孩子在养父母家生活5年,表面“稳定”;但这份“稳定”建立在违法送养、损害亲子关系的基础上。且孩子已满八周岁,其意愿是否应被听取?
“违法送养形成的表面‘稳定生活状态’不具有合法性基础,不能成为阻却变更抚养权的理由。”审理法院最终一锤定音,依法判决孩子变更为由王某抚养。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子女在身份认知被误导、与父母长期隔离状态下表达的意愿,不宜作为确定抚养关系的唯一依据。
这是辽宁法院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一个缩影。立足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辽宁法院持续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机构建设,通过落实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实质化运行,努力达到“1+1+1>3”的效果。在刑事审判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实行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民事审判中,多元化解家事纠纷,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及时阻断侵害风险。2025年以来,对家庭暴力、虐待未成年人等行为,依法精准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00份,依法撤销、变更35名不适格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在行政审判中,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职能,聚焦未成年人公共权益保障,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保护、救助职责。目前,全省已成立96个少年法庭,16家中院、32家基层院实现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3806件,其中,民事案件12398件,调撤率为42.32%。今年1至4月,审结一审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3434件。
为避免未成年人因诉讼程序导致隐私泄露,大连法院在全国首创“三个不送”送达机制,即法律文书不在学校送达、不在公开场所送达、不在易引发心理畏惧环境送达,成为全国少年审判的“辽宁样板”。
“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能只盯着‘结案’,更要盯着‘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刘少方表示:“我们要做的是,让每一个孩子感受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守护。”
双向互动:创新宣传拓宽法治育人路径
“陌生网络链接能否随意点击?”
“遭遇校园欺凌该如何求助?”
一个个贴近未成年人的问题,拉开了法治宣讲的序幕。
2025年开学季,全省76名院长和副院长走上讲台,为孩子们讲授“开学第一课”。这不是照本宣科的法条宣读,而是围绕网络安全、自我保护、反学生欺凌等话题的精准普法。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全省法院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师生进法院“双进”活动。一方面,选派1307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利用节假日开展特色法治教育活动;另一方面,邀请师生到全省128家法院听办案故事、开展模拟法庭庭审、观看法治情景剧等活动。同时,线上推出法治微课堂、普法短视频,线下发放宣传手册、公益绘本,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打破时空限制,让法治教育触手可及。
辽宁法院在校园内播下的法治种子,早已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枝繁叶茂。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普法宣传500余场。
这些扎实的普法实践,为全省法院打造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辽宁高院“辽法护蕾”司法品牌的带动下,沈阳“点亮明天、阳光同行”、大连“润青葵・连未来”、鞍山“‘鞍’心护‘未’”、抚顺“节节高”、丹东“丹法﹒护苗”、阜新“育红工程”等品牌相继落地见效,让“保护”从制度走向可感可触的现实。
多元协同:联动共治激活“六大保护”效能
“家事纠纷处置,不能只看输赢,更要通过多部门联动解纷,守住孩子的成长底线。”辽宁高院立案二庭副庭长陈晨说道。
在家事审判中,离异家庭抚养权争议极易激化矛盾,进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何某诉刘某变更抚养关系一案中,何某以女儿在刘某处成长不利,且女儿明确表示希望随自己生活为由,诉至朝阳市当地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法院联合多部门共同参与矛盾化解,依托妇联家事调查员查清事实,依托公安部门排查风险,依托司法专业力量开展调解。同时,在走访的过程中,法官反复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沟通疏导,督促双方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多部门同向发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案子结了,但法官的心没放下——妇联及村委会对当事人的定期回访,让这份守护一直在延续。
“这个案子的成功化解,正是辽宁法院凝聚多方合力、深化‘六大保护’一体化联动格局的生动缩影。”辽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徐娴认为。
辽宁法院在做好司法保护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同向发力——
加强家庭保护指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令作用,依法约束和惩戒“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全流程做好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工作,累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00余份;
促推专门学校建设,各地法院参与专门学校学生入校、离校审批评估,建立“庭审观摩-法治教育-行为矫治”一体化帮教机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校园管理漏洞、医疗机构未履行强制报告职责、电竞网咖留宿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注重网络保护,依法从严审理网络暴力、网络性侵、个人信息泄露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强化政院联动,联合多部门印发《辽宁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打造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平台,共同维护流动儿童、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少年向阳,未来可期;司法护航,步履不停。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成富表示,下一步,辽宁法院将持续深化少年司法改革,优化法治教育供给,健全联动保护机制,以司法阳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道路,奋力书写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篇章。

4月2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沈阳市第二中学40名师生走进法庭开展司法体验活动。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干警介绍了“少年法庭”与普通民事、刑事法庭的区别,并指导学生们按照真实庭审程序模拟庭审。(宋章祥摄)

5月27日,在大连首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关爱站建立一周年之际,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大连市社会福利院为孩子们开展爱心陪伴、法治宣讲慰问活动,赴一场跨越四季的温暖约定,用司法阳光照亮孩子们的成长之路。(佟明菲摄)

5月28日下午,铁岭中院邀请铁岭市实验小学50余名学生参加"法润童心护成长 争做时代好少年"法院开放日活动。
学生们佩戴“小小法治观察员”胸牌,手持参观“探秘”手册,在法院干警的带领下,先后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通过体验导诉员、模拟小法官、聆听法治课、法律知识问答等感悟法治精神。
(郭晓宇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