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商新闻资讯门户
网站首页 | 邮箱:zszxnews@163.com
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 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河北| 河南| 湖北|湖南|黑龙江|江苏|江西| 吉林| 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 山西| 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 兵团| 云南|浙江
要闻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

2026 04. 07 21:43:45 文章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高剑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旨在防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规定》共1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原则。规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内国际,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明确国家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布局,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领域国际合作,支持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质量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制度措施。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机制。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有关职责。加强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管理制度,维护关键领域的原材料、技术、设备、产品等的生产与流通稳定、持续运行。

  三是规定反制措施和域外适用。针对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以及外国组织、个人损害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据此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采取反制措施。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应当执行有关反制措施。任何组织、个人违法开展与产业链供应链有关的信息收集活动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政商热榜
最新发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政商在线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ICP备2024090867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投稿邮箱:zszxnews@163.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电话:010-57190328
Copyright ©1999-2025 zsnews.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