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担当怎么看,怎样干?一一郑青讲授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侧记
本网讯(李集保)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之际,6月27日,辽宁高院举行“服务振兴新突破 决战决胜当先锋”迎“七一”集体党日活动。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围绕“以高质量司法履职担当,服务保障三年行动决战决胜”主题,讲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引领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履职担当,持续推进审判工作“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郑青在授课中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履职担当的重要指示精神。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履职担当,必须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分止争。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切实将法院工作置身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坚决扛牢履职担当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郑青强调,全省法院要积极履职担当,做实定分止争,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立足司法审判主责主业,坚持改革思维和创新举措,一体抓实管理、改革、科技、基层、队伍等工作,逐一破解影响和制约审判质效的深层次问题,推动质效持续提升。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立案后先行调解、诉中调解、矛盾纠纷前端预防,促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要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
郑青要求,要持之以恒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干警开展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全面履职、勇于担当,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服务。
活动中,辽宁高院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环资庭党支部、行政一庭党支部和“审学研”临时党支部交流党建工作成效。
辽宁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任延忠主持集体党日活动。辽宁高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全体党员,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代表以及“审学研”驻院研究人员等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