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田:转弯不让直行,酿成事故负主责
2025 03. 26 12:01:04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责任编辑:潘亮
本网讯(通讯员 何新瑞) 3月23日17时24分,欧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湘M785**的普通摩托车,沿永州市新田县邬金公路行驶至三井镇石岩头村牌坊路口路段时,与廖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湘MD77**的小型客车发生刮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欧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欧某某面对交警后悔地说道:“如果正确佩戴了头盔,头部就不会受伤了。”
经交巡警调查认定,当事人欧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驾车通过路口时要注意观察,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切勿抢行。“让”出平安,“抢”出祸端,驾车行驶途中遇到交叉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