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之君道观

摘要:君道观指的是君主应当秉持的修身、治国、理政的根本原则与行为规范。孔子的君道观,作为其整体为政思想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不仅体现于具体的施政措施之中,更贯穿于其政治哲学的根本立场,堪称儒家治国理念的关键所在。其主要内涵包含:以古代圣王作为君主品行的最高理想与楷模,强调“政者正也”的基本执政伦理,主张“为政以德”的道德领导力,提倡“为国以礼”的秩序构建,综合运用德治、礼治、政令与刑罚等多种治理手段,重视选贤任能的人才策略,主张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推崇善人执政与善政养民的互动关系,注重教化民众、体察民情,追求“近者悦,远者来”的政治感召力,以及强调“君君臣臣”各守其分的等级秩序与责任伦理。
孔子的君道思想体系内容丰富,极具原创性与系统性,不仅为儒家政治哲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对后世儒者的思想发展、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结构的演变,乃至传统政治哲学的塑造,均产生了深远而持久的影响。直至今日,其思想中关于领导德行、社会秩序、民心导向等问题的深刻思考,仍具有显著的现实启示意义和跨文化的普遍价值。
关键词:孔子;君道观;修身为政;现实意义
“君”字在中国古代文化中蕴含着丰富多元的语义内涵,是一个典型的多义字。据《尔雅·释诂》记载:“林、烝、天、帝、皇、王、后、辟、公、侯,君也。”这一训释表明,“君”在古代语境中可用于指称多种具有统治地位的人物。从字形演变来看,“君”字在甲骨文中已出现,其结构上部分为“尹”,下部分为“口”。其中,“尹”象征手执权杖之形,也有学者认为形似执笔姿态,本义为治理国政;“口”则表示发号施令之意。上下两部分结合,会意出古代大夫以上、拥有封地的各级统治者的通称。虽然在甲骨文及商周金文中,最高统治者多称“王”或“余一人”,但也可见使用“君”之称谓,如《尚书·大禹谟》记载:“帝德广运,乃圣乃神,乃武乃文。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唐代孔颖达疏解此句称:“帝尧之德,广夫运行。乃圣而无所不通,乃神而微妙无方,乃武能克定祸乱,乃文能经纬天地。以此为大天顾视而命之,使同有四海之内,为天下之君。”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周代,“天子”始终是周王的专属称号,而诸侯国及方国的首领则普遍可称为“君”。
《说文解字》将“君”解释为“尊也,从尹。发号,故从口”,强调其作为尊者发令的身份。《仪礼·丧服》称“君,至尊也”,郑玄注进一步说明:“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诗经·大雅·假乐》中“宜君宜王”一句,孔颖达疏称“君则诸侯也”,由此可见“君”主要指诸侯国君,但其涵义不仅限于此。如《荀子·君道》提出:“君者,何也?曰:能群也。”《荀子·王制》也说:“君者,善群也。”《白虎通》则诠释:“君者,群也,群下之归心也。”这些论述拓展了“君”的哲学意涵,强调其为能凝聚人心、团结众人的领导者。
“君道”作为重要的政治概念,最早见于《周易·复卦》:“《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此处“君道”指君主应秉持的阳刚治国之道。《吕氏春秋·恃君览》进一步阐释:“群之可聚也,相与利之也。利之出于群也,君道立也。故君道立则利出于群,而人备可完矣。”这里的“君道”侧重指君王治理国家的原则与方法。总体而言,君道观体现了古代关于君主修身为政的系统思想,在孔子学说中,君道观构成其为政之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核心地位。“为政”一词在《论语》中出现达六次,若计入国君问政、弟子问政等语境则更为频繁。《论语》次篇即名为《为政》,皇侃《论语义疏》解释道:“为政者,明人君为风俗政之法也。”所谓“为政”,即指国君执掌国政、治理邦国的行为,相当于当今所说的“治国理政”。而为政之道,则涵盖国君治理国家、处理政务的理念、原则、方法、途径以及理想愿景,其中尤为关键的是君主怎样通过修身正己,达成治国安民、天下太平的崇高目标。
一、以圣王作为君道的理想楷模。孔子以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圣王作为君道的理想典范,认为他们的治理方式与德行境界为后世君主树立了光辉的榜样。《论语·泰伯》记载孔子赞叹道:“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此处的“大哉”是孔子对尧帝作为君主的总体赞誉。所谓“巍巍乎”,指的是唯有天如此崇高伟大,而只有尧能够效法天道,以天为准则治理天下。尧能够遵循天意,成为孔子心中理想的圣君,其德行广博深远,以至于普通百姓甚至难以用言语充分表达对他的敬意与爱戴。
二、孔子又高度赞扬舜的治国之道:“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孔子认为,能够实现“无为而治”的,大概唯有舜。所谓“无为而治”,并非指舜无所作为,而是指他不亲自干预具体政务,却能使天下太平。究其缘由,正如何晏《论语集解》所言:“任官得其人,故无为而治。”舜善于选拔贤能,任用有才德的官员处理实际事务,因此自己能够从容端坐,恭谨其身,而天下自然得到治理。
三、《论语·泰伯》中还有孔子对禹的称许:“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大禹身为君王,自身饮食极为简单,但这并非因为物资匮乏,而是以身作则,倡导节俭,以表达对天地祖先的敬意;他所穿的衣服质朴无华,也不是由于缺乏衣料,而是为了彰显礼仪的庄严与内心的谦卑;他的宫室低矮简陋,更非无力建造宏伟殿宇,而是因为他心系百姓,将心力全部用于整治水利、造福民生。
四、此外,《论语·泰伯》中还提及:“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孔子在此赞颂尧舜能够任用贤臣从而使天下大治,并特别推崇文王、武王和周公推行德治、选贤任能的治国方略。正是凭借这样的政治智慧与道德实践,周朝初期实现了繁荣昌盛,并为周王朝八百年的基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尧、舜、禹实行禅让,体现了“天下为公”的政治理想。《论语·泰伯》中孔子说:“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何晏《集解》解释为:“美舜、禹也,言己不与求天下而得之”,意指舜和禹拥有天下,并非通过争夺或私相授受,而是通过禅让的方式得到天命所归,他们不以天下为一己之私,体现了为公无私的崇高政治伦理。
六、《论语·尧曰》一章更系统地记载了自尧至周代的治理传统:
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
汤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
周武王曰:“周有大赉,善人是富。‘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其后又言:“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所重:民、食、丧、祭。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
宋代邢昺《注疏》将本章分为五节,详细阐述自尧舜至周公的政治传承与治国原则,并总结认为此章主旨在于阐明“二帝三王之道”。所谓“二帝三王”,即尧、舜二帝和夏禹、商汤、周文武三王,他们既是儒家所推崇的最高理想人格,也是君道实践中的光辉典范。他们的共同特点在于以德治国、任贤使能、节俭爱民、敬天法祖,其治理方式不仅成就了盛世的理想,也为后世提供了垂范万代的政教原则。
七、《论《论语·颜渊》记载了孔子的一句至理名言:“政者,正也。”此语虽简洁,但其意蕴极为深远。皇侃于《论语义疏》中阐释道:“解字训以答之也。言所以谓治官为政者,政训中正之正也。”他以训诂之法指出,“政”字本义为中正、公正,强调为政的本质在于秉持正直之道。邢昺在《注疏》中进一步解释道:“言政教者在于齐正也。”其认为政治与教化的核心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万物各得其所。南宋大儒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对此作了更深入的阐发:“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他点明,政治的功能在于矫正人心与社会中的偏失,引导人们回归正道。现代学者钱穆在《论语新解》中提出:“正,犹言正道。政治乃群众事,必以正道,不当偏邪。”他强调,政治作为关乎大众的事务,必须建立在正道之上,任何偏私与邪曲都是对政治本质的背离。
八、孔子以“政者正也”四字,精辟地揭示了为政应以正直、公正、中正为核心的理念。他主张君主必须自身端正,以身作则,处理政务时不偏不倚,毫无私念。正如程树德在《论语集释》中引用《论语稽》的见解:“惟孔子言字义最切,以正训政,不待别诂,只一言而政之名已定矣。”其认为孔子对“政”的诠释直指本质,无需过多解释,仅这一字就确立了政治的根本意义。著名政治学家萧公权亦指出,孔子的政治观与近代乃至古希腊的学说均有显著差异。近代政治理论多强调“治人”与“治事”的二元功能,而孔子则主张“政者正也”,认为政治的核心在于教化人心、培养人格,而非单纯的管理或控制。在他看来,政治与教育实则具有相同功效,君主与师长职责相通。国家虽设有学校等专门教育机构,但政治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培养人格的伟大组织。
九、“政”的基本涵义是中正,这就要求君主必须首先自身做到“正”,方能有效治国理政。《论语·颜渊》记载,季康子曾向孔子请教为政之道,孔子以“政者,正也”作答,并进一步说道:“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强调为政者若能以身作则,行正直之事,则百姓自然随之向善。皇侃在《义疏》中对此解释道:“言民之从上,如影随身表,若君上自率己身为正之事,则民下谁敢不正者耶?”形象地说明了上位者的行为对下位者具有深刻影响,如同影子随形、回响应声一般。孔子始终认为,为政的首要前提是“正己”,只有先修正自身,才能匡正他人。他在《论语·子路》中多次强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又言:“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指出若君主自身品行端正,即使不刻意发号施令,百姓也会自然效仿、顺从;反之,若君主自己行为不端,却要求百姓遵守规范,即使再三强制,也难以令人信服。君主若能以高尚的德行自律,发挥表率作用,便可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风气,最终实现政通人和、国家大治。
十、在《孔子家语·王言解》中,孔子还提出了“七教”之说,具体阐述了为政以正的具体实践。他说:“上敬老则下益孝,上尊齿则下益悌,上乐施则下益宽,上亲贤则下择友,上好德则下不隐,上恶贪则下耻争,上廉让则下耻节,此之谓七教。七教者,治民之本也。政教定,则本正也。凡上者,民之表也,表正则何物不正?”强调在上者的行为是民众的楷模,只有表率正直,才能带动整个社会风气向好。孔子进一步总结道:“是故,人君先立仁于己,然后大夫忠而士信,民敦俗璞,男悫而女贞。六者,教之致也,布诸天下四方而不怨,纳诸寻常之室而不塞。”“七教”的核心在于上行下效,强调为政者通过自身的正直行为实现教化功能,进而达到社会和谐、人人安乐的理想状态。
十一、孔子的这一思想为后世儒家所继承并不断丰富发展。孟子在《离娄下》中明确提出:“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强调君主的正直是国家安定的基石。汉代大儒董仲舒在 《天人三策》亦表达了相似观点:“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汉书·董仲舒传》)其以“正心”为起点,推及朝廷、百官、万民乃至四方天下,构建起一个由内至外、由近及远的中正治理体系。《礼记·哀公问》记载,鲁哀公曾问孔子:“敢问何谓为政?”孔子答道:“政者,正也。君为正,则百姓从政矣。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也。君所不为,百姓何从?”此再次强调为政的要义在于中正,君主自身正直,百姓自然追随效仿;若君主行为不端,百姓便失去依归。由此可见,“政者正也”不仅是一种政治理念,更是一种强调道德表率与教化功能的文化传统,对中国几千年的政治实践与思想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十二、为政以德,孔子提出“为政以德”,认为“德者,政之始也”(《孔子家语·入官》)。《论语·为政》记载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北辰”即北极星。古人认为,北辰乃“天之枢”,“居其所”“不动”,而“众星拱之”,即众星拱向北辰,可将其作为参照物来辨别方位。孔子以北极星形象地比喻“德”对于君主为政治国的重要性,认为君主若有德,便有了感召力与凝聚力,如同天上的北辰,满天星辰都会围绕其运转。“为政以德”首先是对君主的道德要求,其次才能施行德政。《论语·子路》记载孔子说:“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孔子将君主为政的道德要求归结为“礼、义、信”三个方面。君主若能做到这三点,四面八方的百姓就会背着自己的小孩前来投奔,国家也会因此而强大。国君推行德政,会起到风行草偃的作用。《论语·颜渊》记载孔子说:“君子之德风,人小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皇侃《义疏》称:“君子,人君也;小人,民下也。言人君所行,其德如风也;民下所行,其德如草也……言君如风,民如草,草上加风则草必卧,东西随风,如民从君也。”孔子意在强调国君德行至关重要,对下面的民众有决定性影响。反之,上梁不正下梁歪,国君德行不佳,上行下效,老百姓就难以一心向善,整个国家就会出现道德滑坡。
十三、《论语·阳货》记载:“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子张向孔子问仁时,孔子以“恭、宽、信、敏、惠”作答,并予以解释。“恭、宽、信、敏、惠”是行仁之道,也是国君行仁政的具体体现。其中“宽则得众”,指居上临民,施行宽厚之政,就能得到大众的拥戴。《论语·八佾》记载孔子告诫君主不要“居上不宽”,“宽”即宽容之德。邢昺《注疏》称:“居上位者,宽则得众,不宽则失于苛刻。”朱熹《集注》称:“居上主于爱人,故以宽为本。”君主对待臣下、民众应以宽厚为本,切勿刻薄寡恩。因为“宽则得众”。《论语·尧曰》还提出“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宽、信、敏在此再次提及,可见其重要性。邢昺《注疏》称:“帝王之德,务在宽简、示信、敏速、公平也。宽则人所归附,故得众。信则民听不惑,皆为己任用焉。敏则事无不成,故有功。政教公平,则民说。”宽简、示信、敏速、公平是对君主德行的要求,也是德政的具体内容。
十四、《论语·学而》记载孔子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此言包含五点:“敬事、信、节用、爱人、使民以时”,虽简明扼要,却蕴含着深刻道理。敬事而信则民心悦诚服,节省物力则粮食充足,爱护百姓、役使百姓适时则兵力充足,粮食与兵力充足则百姓信任君主。此五者相互联系、互为支撑;五者兼备,方能治理好国家。孔子将“信”看得比粮食和兵力都重要。《论语·颜渊》记载子贡问政。 孔子云:“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问:“若迫不得已需舍弃其一,此三者当先去何者?”孔子答曰:“去兵。”子贡又问:“若仍迫不得已再舍其一,此二者当先去何者?”孔子答曰:“去食。自古人生皆有一死,民若无信则国无以立。”皇侃《义疏》称,此乃子贡问为政之道,孔子回应:“食乃民之根本,故当先确保足食。时世浇漓,需加强防卫,故其次应足兵。虽有食有兵,若君主无信,民众则会背离,故必须使民众信任君主……人若不食,必死无疑。然而,自古至今,即便人人皆食,亦无一人能免一死。可见,食与不食,皆有一死。而自古至今,未有一国无信而能长治久安者。权衡此二事,死亡自古皆有,无信而国能立则自古未有。故宁选有者,所以我言去食。”此强调对于国君而言,赢得人民信任远比丰衣足食、富国强兵更为关键。人民缺衣少食、国防力量薄弱并非最可怕之事,最可怕的是人民对统治者失去信任,这意味着可能引发顺天应人的汤武革命。司马光言:“夫信者,人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资治通鉴》卷二)“信”为人之法宝,因“国保于民,民保于信”。君主无信则不能驱使民众,失去民心则无法守护国家。由此可见,“信”在治国理政中极为重要! 《论语·子路》记载,定公问:“一言可兴邦,有此事乎?”孔子答曰:“言语不可如此绝对,不过有近似情况。人有云:‘为君难,为臣不易。’若知晓为君之难,岂不是近乎一言兴邦?”定公又问:“一言可丧邦,有此事乎?”孔子答曰:“言语不可如此绝对,不过有近似情况。人有云:‘我为君无他乐,唯我言无人违抗。’若所言为善且无人违抗,岂不美哉?若所言不善且无人违抗,岂不近乎一言丧邦?”国君乃国家最高领导者,其言语善恶决定国家生死存亡,故孔子要求国君出言为善。北宋二程将孔子此思想发展为“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二程集·二程语录》)国君心善方能出言为善,进而振兴邦国。而心善与否,在于公私之辨。
十五、为国以礼 孔子以西周为理想,在春秋战国礼崩乐坏、天下无道之情形下,欲恢复“礼治”。他认为礼崩乐坏是“王道”失落之表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大概十世之内很少有不失其位者;自大夫出,五世之内很少有不失其位者;陪臣执掌国政,三世之内很少有不失其位者。天下有道,则政权不在大夫手中;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朝政。”(《论语·季氏》)可见,孔子所谓“有道”,即欲恢复由“王”行使“礼乐征伐”之权的“道”,也就是礼治。“为国以礼”(《论语·先进》)是复兴礼治之重要环节,即以礼治国。如何“为国以礼”?孔子提出“礼让为国”:“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论语·里仁》)邢昺《注疏》曰:“此章言治国者必须以礼让为教。为,即治之意。礼可规范民心,让则能避免纷争。言君主能以礼让为教治理国家乎?说‘何有’,指以礼让治国并无困难。若君主不能以礼让为教治理民众,有礼乐而不用,礼乐又有何用?”此乃从国君角度而言,治理国家应以礼让为教,使全国形成谦让不争之社会风气,国家自然得以治理。若国君不明以礼让为教治民之理,有礼乐而不用,礼乐又有何意义? 孔子认为,“为国以礼”须从“正名”开始。子路问孔子:“卫君待您为政,您将先做何事?”孔子答曰:“必当先正名。”因“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所谓“正名”,具体而言,即通过重建礼乐制度,使社会处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之良好秩序状态,也就是通过礼治使社会伦理中不同角色各行其道、各安其位、各尽其义。
“为国以礼”即以礼治国,营造上下有礼之社会。《韩诗外传》卷三引孔子语:“昔者先王使民以礼,譬之如御也,刑者,鞭策也,今犹无辔衔而鞭策以御 欲使马前行,则策其后;欲使马后退,则策其前。如此,御者劳顿,而马亦多有损伤。如今之情形,亦复如是,君主忧劳,而百姓多遭刑罚。《诗》云:“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君主无礼,则难免祸患;臣民无礼,则不免刑罚;上下皆无礼,何不速亡!
十六、德礼政刑,孔子为君主构建了德礼政刑、为政理民之整体框架。《论语·为政》记载: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朱熹《集注》云:“道,犹引导,谓率先垂范。政,乃法制禁令。齐,用以统一。引导而不从者,以刑统一之。免而无耻,指苟且免刑,而无羞愧之心,虽不敢作恶,然作恶之念未消。礼,为制度品节。格,至也。言君主以身作则,民众自会受其影响而兴起,然其深浅厚薄不一,又以礼统一之,民众则以不善为耻,进而趋于善道。一说,格,正也。《书》曰:‘格其非心。’愚以为,政为治理之工具,刑为辅助治理之法。德礼则为实现治理之根本,而德又为礼之根本。四者相辅相成,虽不可偏废,然政刑仅能使民众远离犯罪,德礼之效,则能使民众不知不觉日臻于善。故治理民众不可仅依赖末节,当深探根本。”朱熹视德、礼、政、刑为有机整体,梳理四者关系,认为“刑”“政”为实现“治”之辅助手段,“德”“礼”为实现“治”之根本途径,而“德”更是根本之根本。若仅以法制禁令引导民众,以刑法惩罚民众,虽民众可能因畏惧刑罚而不敢犯罪,但缺乏道德自觉,无羞耻之心。若以道德教导民众,启发其道德自觉,同时以礼规范其行为,民众则以不善为耻,自觉使行为合乎社会规范。概而言之,治理国家,德、礼、政、刑四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当以道德教化为主,政令刑罚为辅。《朱子语类》卷二十三《论语五》,黄榦问:“政刑德礼四者如何理解?”朱熹答曰:“此政与道德功用相似。有德礼,则政刑自在其中。并非专用政刑不可,但不可仅用政刑。”张栻《论语解》云:“德礼为治理之本;政刑并非不用。然德立而礼行,所谓政刑,亦在德礼之中。故其潜移默化,能滋养民众之心,使其以不善为耻,进而趋于善道。若不立根本,而专事刑政之末节,则民众仅有苟且免刑之意,而不知以不善为耻,何以禁止其不良之心?后世论及治理,谈及教化者甚少。”张栻深化朱熹观点,认为后世论政,遗失德礼为政教之本、政刑为政教之末之精义。
十七、类似说法亦见于《礼记·缁衣》:“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遯心。’”又见于《孔丛子·刑论》:“齐之以礼,则民耻矣;刑以止刑,则民惧矣。”“无礼则民无耻,而正之以刑,故民茍免。”在中国思想史上,儒家主张以道德教化为主,政令刑罚为辅;法家则主张法治,以政令、刑法驱使民众。儒法两家在先秦时期形成一定冲突。秦汉以后,儒家思想居主导地位,统治者儒法并用,形成《汉书·礼乐志》所言:“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政刑四者通达而不悖,则王道完备。”此处之礼乐政刑,实则为孔子之德礼政刑在汉代之表述。王国维先生曾阐释:“礼乐用以陶冶人心,政刑则以法制禁令刑罚治理民众。前者为道德,旨在修养人心;后者为政法,旨在约束人身。二者相合,方为政治,然其所重者,在于礼乐。”
选贤任能,孔子强调国君治国当选贤任能。《论语·为政》记载:子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皇侃《义疏》云:“若国君举用正直之人居官位,废置邪佞之人,则民众敬服君主之德。”国君用人,若能举用正直者而废置邪佞者,民众则敬服君主之德。钱穆《论语新解》发挥道:“举措乃君主之大权,然举措有道,民众敬服君主,在于道而非权。此章孔子论政,仍重德化。君主能举用正直者置于邪佞者之上,不仅正直者敬服,即邪佞者……” 亦服……盖喜好正直、厌恶邪枉,乃人心共有的美德。君主若具备此德,民众自然会信服并受其感化。如此,个人道德与政治事业,岂不如影随形、如响应声?此乃古今通用之理,并非不切实际的言论。”这一解释强调,为君之道应依靠“道义”而非“权势”,君主需遵循道统,重视德化,亲近贤能之士,远离奸佞之徒,选贤任能,赢得百姓信服,国家方能治理有序,社会方能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论语·颜渊》记载,樊迟询问仁。孔子说:“爱人。”又问智。孔子说:“知人。”樊迟未能理解。孔子说:“举用正直的人置于邪枉之人之上,能使邪枉之人变得正直。”樊迟退下后,见到子夏说:“先前我拜见夫子并询问智,夫子说‘举用正直的人置于邪枉之人之上,能使邪枉之人变得正直’,这是什么意思呢?”子夏说:“这话含义丰富啊!舜拥有天下时,从众人中选拔人才,举用了皋陶,不仁之人便远离了。汤拥有天下时,从众人中选拔人才,举用了伊尹,不仁之人也远离了。”孔子所讲的仁、智,落实到为政方面,最重要的便是选用贤才。举用正直之人置于不正直之人之上,就能使不正直之人变得正直;反之,举用不正直之人置于正直之人之上,正直之人要么变得不正直,要么离开,官场就会愈发黑暗。樊迟未明白孔子之意,又去询问子夏,子夏称老师说得极妙,于是以舜为天子时举用皋陶、汤为天子时举用伊尹为例,说明举用正直之人会使不仁之人离开朝廷,让仁者在位,国君便可实行仁政。
《论语·子路》记载,仲弓担任季氏的家臣,询问为政之道。孔子说:“先派定各部门的负责人,赦免部下的小过失,提拔德才兼备的人。”仲弓问:“如何知晓贤才并加以举用呢?”孔子说:“举用你所了解的。你所不了解的,别人难道会舍弃他们吗?”孔子告知学生冉雍,为政应先派定各部门负责人,赦免部下小过失,提拔德才兼备之人。这虽是孔子对冉雍所言,实则也是对国君而言,对任何为政者都具有普遍适用性。
《荀子·哀公》记载,鲁哀公向孔子询问:“我想评定我国的士人,与他们共同治理国家,请问该如何选取呢?”孔子回答:“生在当今之世,有志于古代先王之道,身处当今习俗之中,穿着古式服装,除此之外为非作歹的人,不是很少吗!”孔子告诉鲁哀公,治国应选用那些生在当今世上却有志于古代先王之道、处在当今习俗中却穿着古式服装的人。
《荀子·哀公》记载,鲁哀公向孔子询问:“请问如何选取人才。”孔子回答:“不要选取要强好胜之人,不要选取钳制别人之人,不要选取能说会道之人。要强好胜之人贪婪;钳制别人之人会制造混乱;能说会道之人虚妄不实。所以,弓调试好后再追求强劲,马驯服后再追求优良,士人诚信忠厚后再追求才智能力。士人若不诚信却有诸多才智能力,就如同豺狼,不可近身。常言道:‘桓公用其仇人,文公用其盗贼。所以英明的君主依据利害得失用人而不凭感情行事,昏庸的君主凭感情用人而不依据利害得失。对利害得失的考量胜过感情用事就会强盛,感情用事胜过对利害得失的考量就会灭亡。’”鲁哀公询问孔子如何选取贤才,孔子告知他不要选取上述三种人,并作了解释,指出英明的君主依据利害得失用人而非凭感情,昏庸的君主凭感情用人而非依据利害得失。对利害得失的计较超过感情用事则国家强盛,感情用事超过对利害得失的计较则国家灭亡。此处孔子列举了三种不可用之人,又强调君主用人应依据利害得失而非感情用事。
十八、藏富于民。在先秦时期,道家主张回归质朴、小国寡民,墨家主张俭朴刻苦、节用节葬,法家主张耕战、富国强兵,均未涉及富民之策。孔子提倡先让百姓富裕起来,再进行教化。孔子反对统治者横征暴敛、过着奢侈腐朽的生活,提倡“节用”。他告诫国君“节约用度且爱护百姓,役使百姓要适时”(《论语·学而》),“与其奢侈,宁可俭朴”(《论语·八佾》),“奢侈则不谦逊,俭朴则显得固陋。与其不谦逊,宁可固陋”(《论语·述而》)。他主张国君施行仁政,轻徭薄赋,使民众富裕而不至于饥寒交迫,严厉斥责“苛政猛于虎”。《礼记·檀弓下》记载:“孔子路过泰山一侧,有一妇人在墓前哀伤哭泣。夫子扶着车前横木倾听。让子路询问她:‘您如此哭泣,好像有深重的忧伤。’妇人说:‘是的!从前我的公公死于虎口,我的丈夫也死在那里,如今我的儿子又死在那里!’夫子问:‘为何不离开呢?’妇人说:‘这里没有苛政。’夫子说:‘小子们记住,苛政比老虎还凶猛。’”苛政指繁重的赋税、苛刻的法令,以及残酷压迫和剥削人民的政策法令。孔子多次告诫国君不要过 为政者若大肆聚敛财富,致使百姓饥寒交迫,必将走向败亡。曾有一次,季康子因盗贼众多而苦恼,向孔子请教对策,孔子对他说:“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论语·颜渊》)邢昺《注疏》阐释道:“若果真如您不贪婪欲求,则民众亦不会行窃。不仅不会去做,即便给予奖赏,民众亦会知耻而不窃。如今盗贼众多,正是由于您的贪欲所致。”孔子尖锐地批评季康子,指出是其贪欲驱使下的大肆聚敛,使得财富皆汇聚于国家,百姓难以维持生计,故而被迫沦为盗贼。若自身不贪求财货,即便奖励偷盗,民众也不会为之。《论语·里仁》记载“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国君放纵地追逐利益,必将招致诸多怨恨。岂止是怨恨,在忍无可忍之时,民众会揭竿而起、奋起反抗。所以孔子主张“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君主应当引导并鼓励民众谋取正当合法的利益,民众的利益即国家的利益。因此要“藏富于民”,《论语·颜渊》记载鲁国曾遭遇饥荒,国家财政陷入困境,鲁哀公向孔子的弟子有若询问对策,有若回答:“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若百姓富裕,国君怎会不富?若百姓不富裕,国君又怎能富有?有若亦将人民的富足视为政府获取充足财源的基础,主张民富先于国富,国富建立在民富的基础之上。
十九、善人善政,国君应当成为善人,施行善政。《论语·子路》记载孔子说:“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心怀仁厚的君主治理国家,推行礼义道德的教化,虽短期内难以见到成效,但时日一久,便能克服残暴,免除刑杀。刘宗周《论语学案》解释道:“善人的治理,以忠厚为根本,虽德教尚未纯粹,但不依赖刑罚。历经百年,善政所浸润的程度便会深厚。胜残去杀,近乎实现小康之治。夫子目睹当时好杀滥刑的弊端,故而思考善人的教化作用。”《论语·子路》还提及:“不教民战,是谓弃之”,不对百姓进行教化便发动战争,将他们送上战场,实乃遗弃百姓。《论语·颜渊》记载季康子向孔子询问为政之道,说:“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回答:“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论语·颜渊》)朱熹《集注》称:“为政者,是民众效仿的对象,何须用杀?若欲行善,民众自会向善。”孔子否定了季康子试图通过严刑峻法维护统治的想法,告诉他若施行善政,百姓都会变得善良,自然无人违法犯罪,也就无需刑杀。因为“善政行易而民不怨”(《孔子家语·入官》),王肃注曰:“此言善政施行简易,民众无怨。”善政实行起来并不复杂,且贴近民众,自然受百姓欢迎。孔子的“善政”思想源自古代圣王,《尚书·大禹谟》记载大禹说“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孔子反对不教而杀,要求为政者亲自践行礼教。《韩诗外传》卷三记载:
鲁国曾有父子打官司,季康子欲将其诛杀。孔子说:“不可诛杀。民众父子打官司被视为不义之事由来已久,这是因为在上者失道,若在上者有道,此类现象便会消失。”打官司的人听闻此言,请求停止诉讼。季康子说:“以孝治民,诛杀一个不义之人,以惩戒不孝,不也可行吗?”孔子说:“不可。不进行教化便审理案件,是诛杀无辜;三军大败,不可诛杀士兵;案件审理不当,不可施以刑罚。在上者宣扬教化并率先践行,百姓便会纷纷效仿;若有邪行不改正,再以刑罚处置,民众便会知晓自己的罪过。一仞高的墙,民众难以翻越,百仞高的山,孩童却能攀登游玩,是因为山势渐缓。如今仁义之道渐趋衰败已久,怎能说民众不会逾越规矩呢?《诗经》说:‘俾民不迷。’往昔的君子引导百姓,使其不迷失方向,所以威严虽在而刑罚搁置不用。因此要彰显仁义,谨守教化之道,使民众清晰地看见,清晰地听见,清晰地明白,如此则民众不会迷失方向,意志不会困惑。《诗经》说:‘示我显德行。’所以道义若不明确,民众便不会遵循;礼乐若不彰明,民众便无法看见。《诗经》说:‘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说的是其简易;‘君子所履,小人所视。’说的是其明白;‘睠言顾之,潸焉出涕。’是哀伤民众未听闻礼教而遭受刑诛。若废弃根本的教化而施行刑罚,犹如打开牢笼而发射毒箭,岂不悲哀!所以说:不可诛杀。”孔子认为,民众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在上者失道,教化缺失。当政者应当反省自身为政的失误,引导百姓走上为善之路。 为政之道,不可不教而杀,若如此,则为虐政,是残害百姓之举。
二十、关于《论语·泰伯》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章,历来存在诸多不同的解释与争议,其核心在于对孔子政治思想的理解。多数人曾将此视为孔子的“愚民”主张,认为其意在引导民众遵循统治者的指示,而无需让他们理解背后的缘由。依据历代学者的注疏,这一章主要有四种不同的理解方式。
二十一、第一种解释源于郑玄,他认为:“言王者设教,务使人从之。若皆知其本末,则愚者或轻而不行。”此意味着统治者设立教化,重点在于使民众服从;倘若让所有人都清楚政策的缘由,那些智慧不足者可能会轻视而不去执行。这种观点将民众视为需被引导的群体,近乎于愚民政策,强调政教的目的在于使民众顺从,而非让他们知晓根源。后来的何晏、邢昺、程颐、朱熹等学者大致也持此看法。然而,这种解释显然与现代民主理念相悖,故而长期以来受到广泛的误解与批评。
二十二、第二种理解由康有为和梁启超提出,他们通过改变句读的方式重新诠释了这一章:“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即若百姓认可某项政策,便让他们按照政策执行;若百姓不认可,就通过教育让他们理解并接受。持这种观点者认为,这体现了孔子思想中朴素的民主观念,强调统治者应尊重民众的意愿,并通过教化促进共识。
二十三、第三种解释保持原有的句读,将“可”理解为“能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老百姓能够按照统治者的意见去行动,但难以理解为何要这样做。这种解读带有“知难行易”的哲学意味,强调实践比理论更易被民众接受,而深层的道理则需更多努力才能传达。
二十四、第四种理解再次调整句读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即若民众能够上行下效、懂得道德礼义,就允许他们自由行动;若民众还做不到,就通过教化让他们明白道德礼义。本人更赞同这种解释,因其强调引导与教育而非强制,符合孔子以德治国的核心思想。
二十五、郭店楚简中的《尊德义》篇为理解这一章提供了重要佐证。其中第20 - 23简写道:“尊仁、亲忠、敬庄、归礼、行矣而无违,养心于子谅(慈良),忠信日益而不自知也。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这里的“道”与“由”相对应,意思是:对于知晓道德礼义的民众,可以引导他们按照道德行事;对于不知晓的,则应教育他们懂得道德礼义。对待百姓应当通过引导和教化,而非强迫的方式。这实际上体现了孔子“为政以德”的基本精神。
二十六、在《论语·为政》中,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用政令和刑罚来治理,百姓虽能免于惩罚但缺乏羞耻心;用道德和礼教来引导,百姓会有羞耻心且自觉归附。这里的“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就是“引导”,而“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是“强迫”。此外,《孔子家语·入官》也提到:“君子莅民,不可以不知民之性而达诸民之情。既知其性,又习其情,然后民乃从其命矣……故君子莅民,不临以高,不导以远,不责民之所不为,不强民之所不能。”孔子将“知其性”和“习其情”作为“民可使”的前提,强调统治者必须了解民众的习性和实情,才能有效引导他们。在知性习情之后,统治者应当“不临以高,不道以远,不责民之所不为,不强民之所不能”,即不居高临下、不苛求民众做不到的事。若不因循民众的本性,他们会不服从命令;若强迫民众做不愿做的事,他们会消极抵抗。这与《尊德义》中“民可道也,不可强也”的思想完全一致,进一步印证了孔子主张通过教育和引导来实现治理,而非简单的强制或愚民。
二十七、“近悦远来”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中关于国家治理理想境界的深刻表述,意指通过良好的内政使近处的人民感到喜悦,并吸引远方之民自愿归附。这一理念最早出自《论语·子路》,其中 据记载,叶公向孔子请教为政之道,孔子答复:“近者说(悦),远者来。”邢昺于《注疏》中进一步阐释称:“应当施惠于近处之民众,使其欢喜愉悦,如此则远方之人自会仰慕其教化而归顺。”朱熹在《论语集注》中亦强调:“近处之人受其恩泽而心悦诚服,远方之人闻其风采而前来归附。然而必须近处之人先心悦,远方之人才会来归。”由此可见,“近悦”意味着国家治理得当,本国百姓生活幸福安宁;“远来”则代表他国人民因向往这样的治理成效而主动前来投奔。这两个方面的次序至关重要,不可颠倒——必须先实现近处之人的愉悦,方能引来远方之人的归附。
二十八、这一理念深刻体现了《大学》中所提出的“治国平天下”的逻辑层次:唯有先治理好本国,才有可能实现天下的太平。绝不能在国内政治混乱、民生凋敝的情况下,却妄图对外扩张或干预他国事务,那是不切实际且危险的。《孔子家语·王言解》中,孔子曾以古代圣王为例进一步阐明“近悦远来”的实现路径:“昔者明王之治民也,法必裂地以封之,分属以理之”,即通过分封土地、设立官吏进行管理,使贤者得以彰显,暴者无处藏身。同时,要设立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定期考核,提拔贤良之士,罢黜不肖之徒,从而使贤者欢欣,不肖者畏惧。此外,还需体恤鳏寡孤独,救济贫困之人,倡导孝悌之道,选拔有才能之人。这七个方面都做好,才能使天下没有悖法之民。君主亲近臣民,如同手足护卫腹心;臣民爱戴君主,如同幼子依恋慈母。上下相亲,民心归附,则政令畅通,德化流行。近处之人心悦诚服,远方之民慕名来归,这才是为政的最高成就。
二十九、因此,“近悦远来”不仅是一种政治理想,更是一套具有深刻实践意义的治理原则。它强调内政修明是外交影响力的基础,突出“以德服人”而非强制征服的治国智慧。古代圣王所推行的裂土分封、举贤任能、关怀弱势、教化人伦等政策,正是实现“近悦”、继而达成“远来”的具体方法,也为后世提供了国家治理的重要参考。这些治理实践始终围绕民心向背展开,将制度设计与道德感召融为一体。君主以诚心换取民心,以实政赢得民信,使仁政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当百姓安居乐业、各得其所,礼义自然生发,教化不令而行。远方之人前来,并非慑于威势,实则是仰慕其政治清明、风俗淳美、人际和谐。故“近悦远来”本质是德性政治的自然延展,是治理体系成熟、治理能力扎实的外在表征。
孔子的君道观主要聚焦于君臣伦理关系中君主所应承担的责任与行为准则。据《论语·颜渊》记载,齐景公曾向孔子请教为政之道,孔子简明而深刻地回答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齐景公深以为然,回应说:“善哉!如果君主不像君主,臣子不像臣子,父亲不尽父亲之责,儿子不守儿子之份,即使粮食充足,我又怎能安心享用呢?”宋代邢昺在《注疏》中阐释道:“政者,正也。若君主能恪守为君之道,臣子能遵循为臣之本,父亲尽父亲之责,儿子守儿子之份,尊卑有等、上下有序,国家才能达到真正的治理。”事实上,孔子此言是针对当时齐国政局混乱、礼崩乐坏的现实——大夫陈桓专权,君主失其威仪,臣子越其本分,父子伦常颠倒——因而提出这一旨在恢复秩序与道德的主张。
所谓“君君,臣臣”,其核心意义在于强调社会角色与道德责任的一致性:君主应当符合君主的规范,臣子应当履行臣子的职责,二者各有其道、各守其位、德位相配。在这一对应关系中,虽然君臣相互制约、彼此定义,但君主率先端正行为、持守道义尤为关键,只有君行君道,才能要求臣行臣道。齐景公领悟到,此乃维系国家稳定与长治久安的根本原则。孟子在《离娄上》中进一步发挥这一思想,指出“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明确提出了主体自觉与道德实践的要求。
那么,何谓君道?又何谓臣道?《论语·八佾》中孔子明确指出:“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君主应以礼待人、尊重臣下,臣子则应以忠诚事上、恪尽职守。君臣之间依礼而合、因义而立,这种关系是建立在相互 基于责任与道德约束的道义联结,而非单纯的权力支配。《大学》进一步阐述“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着重指出君主应以仁爱作为执政的根本,臣子则应以敬畏与忠诚作为侍奉君主的基础。《礼记·礼运》亦言“君仁,臣忠”,再次强调君主的仁慈与臣子的忠贞是相辅相成的。此外,《说苑·建本》记载孔子强调谏议的重要性,称“人君无谏臣则失政”,这意味着君道应涵盖纳谏的胸怀,臣道则需具备直言的勇气,二者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共同维持政治体系的健康运行。
总之,孔子的君道思想体系丰富且深刻,具有开创性的理论价值,为儒家政治哲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后世诸儒以及中国两千多年的国家治理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尽管在现代社会已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天子”或“君主”,但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总统、总理,还是各类组织中的领导者、管理者,其角色与职责仍与“君道”精神相契合。孔子所强调的以德为先、守礼尽责、仁爱待下、虚心纳谏等原则,对于当今领导者修身治事、行政管理仍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和普遍价值。
本文作者:叶宽,山东临沂大学乡村振兴学院教授,吉林大学特聘教授,贵州大学教授,中国乡村振兴课题组成员,农村研究院院长。





